长沙市 株洲市 湘潭市 岳阳市 衡阳市 郴州市 常德市 益阳市 娄底市 邵阳市 湘西州 张家界 怀化市 永州市
热线首页 | 最新楼盘 | 尾房信息 | 出租房 | 商铺 | 二手房 | 购房攻略 | 家居风水 | 热线论坛
行业资讯 | 热点楼盘 | 交易指数 | 求租房 | 公寓 | 写字楼 | 淘二手房 | 设计空间 | 热线下载
长沙楼市 | 选房中心 | 地产人物 | 合租房 | 别墅 | 经纪人 | 租房指南 | 漫画地产 | 政策法规
今日热点 | 楼市快讯 | 特别关注 | 地产研究 | 交易指数 | 别墅动态 | 专家评论 | 租房故事
房产资讯 >> 今日热点
 
长沙住房保障局声音:经适房禁以任何借口变性


发布日期:2007-12-15  信息来源:湖南房产热线

 
  本报曾以《经适房轻松过户3天“变性”为商品房?》为题,报道了一些非法中介机构通过“抵债”“过户”等方式转让经适房,并从中谋取暴利的行为。今日,记者从长沙住房保障局获悉,长沙市经适房停止上市交易期间,以该种方式过户的经适房性质仍维持不变,不能变身二手商品房。该项措施有望成为今后经适房非正常转让一种参考方式。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对于购买经适房满5年者,购房人可转让经适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然而在实际转让过程中,一些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户及部分非法中介机构利用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违规营利,收取高额代办费和转让费,严重违反《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当中包括“抵债”“过户”等方式转让经适房。10月30日,长沙市房产局发布公告,自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暂停该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办理。

  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暂停该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办理。

  目前,该部门正着手建议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转让过户过程中的一些细节。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经适房停止上市交易期间,通过“抵债”“过户”等方式转让的经适房性质仍维持不变,不能“变身”二手商品房。“这将成为今后经济适用房转让的一种参考方式。”该负责人称,另一种方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虽可变“性”,但必须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房款差价。      来源:三湘都市报

 
 
 
相关行业资讯
·长沙沪上引资142亿 长沙与上
·开发商放风二套房贷松动 专
·五百套特惠房紧急喊停 促销
·[2008-06-18]长沙市商品房销
·长沙廉租房样本 最低收入家
·湘江长沙流域综合整治进行评
·天心区拆除黄兴南路步行商业
·跨度最大浏阳河隧道贯通 能
·中国地板业纷涌兼并重组潮
·个人房贷市场萎缩 银行频频
 
 
本站推荐
 

 

网站介绍 | 网站声明 | 服务条款 | 意见与建议 | 客户服务 | 广告服务 | 广告报价 |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湖南房产热线只作为信息承载平台,用户使用本站的服务,即认为用户同意对其发布的所有信息之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湖南房产热线长沙站-长沙地区最专业的房地产信息行业网站,提供最全面的长沙房产信息和最权威的行业资讯◆◆◆
Copyright © 2006-2008 Hunanfc.COM  湖南房产热线 湘ICP备070067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