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是冲着‘购房入读名校’的承诺购买这套房子的,如今,开发商和学校都不认盖有他们印章和签字的协议了,我女儿小学毕业在即,我该怎么办呢?”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书香名邸小区住户王女士焦虑不安地向记者诉说。
协议购房即能读名校
2005年初,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书香名邸楼盘吸引不少长沙市民的眼球,一个重要原因是该楼盘在广告中称,购房户的子女能直接入读长郡中学——长沙市公认的4所名校之一。
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的女儿上小学四年级,一家人已在考虑两年后孩子小学升初中的问题。书香名邸楼盘广告称,只要购买一套该楼盘房屋,孩子可以入读名校,如此就学捷径,不免让人心动。王女士随后来到书香名邸售楼部,售楼小姐向她出示了一份协议,甲方是该楼盘开发商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是长郡中学,丙方是购房户,且盖有开发商和学校的公章,以及开发商法定代表人和学校校长的签名。
按照协议书上所说的,凡购买8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购房户的孩子就可以直接升入长郡中学初中本部或者寄宿部,入读高中可以在长沙市教委公布的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录取。购房户无子女享受就读名校政策,则就读名额由购房户自行安排其亲属子女就读。该协议有效期为8年。看到开发商如此承诺,王女士买下了一套129平方米的房子,并填写了子女升学计划书。
通知入读名校成泡影
2007年春季开学,看到不少小学毕业生的家长开始为孩子升学奔波时,王女士暗自庆幸自己当初的选择。然而,3月10日,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给她一份通知。通知说,由于教育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省级重点示范中学不得开办初中,所有业主孩子小学升初中的,不能按原协议进行,业主子女入学问题请服从长沙市教委统一安排,参加升学微机派位。
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记者在随后的走访中得知,2005年底,湖南省教育厅以湘教发〔2005〕126号文件,下发《关于共享公办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各地公办普通高中单独举办或者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的民办学校,凡共享了公办普通高中资源或者无形资产(包括校名、师资、品牌、管理等)的,从2006年开始,一律停止初中招生。已经实施初高中剥离的学校,高中学校不能再招收初中生。”依据文件规定,长沙市长郡中学等4所名校已经不能从事初中教育。记者进一步了解得知,湖南省教育厅此举是为了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校中校”(即公办民校)问题。
“既然省教育厅2005年底就下发了通知,为什么开发商现在才告诉我们?而且,开发商所发的通知不是针对全体业主的,是分期告知的。”王女士对此不解。
据记者了解,和王女士有着同样遭遇的该小区家长有不少。“孩子们都是逐年小学毕业的,这种分期告知的方式,把本来集中的矛盾逐年转移了。这让我们很被动,如果早点通知,或许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去想其他办法。”不少家长表示。
长郡中学本部不招收初中生了,依照上述协议约定,长郡中学寄宿部(在长郡中学校外,与他人分别持股合办)总能就读吧,对此,开发商和学校的说法是,原协议任何一条均不履行了。
调查协议不履行有隐情
当初是冲着孩子能上名校购房的,现在协议成了一张废纸,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记者分别到开发商、长郡中学及长沙市教育局了解情况。
在湖南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办一位朱姓工作人员回答“公司不接受任何采访”。随后记者来到长郡中学,在学校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回答,“这是上面政策原因造成的,”并指着协议第9条“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在学校无可抗拒条件下,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丙方(购房户)必须支持配合,”给记者看。记者表示,即使上面政策不允许学校本部招收初中生,依据协议业主小孩可就读该校寄宿部时,该工作人员没有回答。这时,另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开发商单方毁约,根据学校与开发商当初的合约,开发商要给学校六七百万元的办学经费,现在开发商只出10万元,学校不会答应。”这位工作人员说,“学校是希望履约的,开发商单方毁约,学校正准备与开发商打官司呢。”
在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一位姓熊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属于学校行为,与教育主管部门无关。
律师开发商和学校均要担责
虽然长郡中学本部停招初中生有政策为依据,不少家长也能予以理解,但协议中就读长郡中学寄宿部不在政策限制范围内,开发商和学校对购房户毁约要承担什么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人士。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阳功生认为,以购房换升学指标是违规行为,不利于公平竞争。现在开发商承诺没有兑现,购房者不能实现购房目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湖南省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大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合同合法有效,因为就读长郡中学寄宿部与国家政策无关。作为该协议中乙方的学校对丙方购房户有合同义务,学校有责任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学校拒绝履约,构成对购房户违约,应当与开发商一并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开发商与学校的经济纠纷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不能因此对购房户毁约。
潇湘晨报 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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